洗衣店賺錢嗎?一家店的損益怎麼算:成本、品項、回頭客與擴店前的三項驗證
帳戶有錢不等於洗衣店賺錢。把儲值預收款扣出來、老闆薪水與機器汰換算進去,從店型、品項、人事成本、回頭客到每月紀錄,算出損益兩平,再用三項驗證判斷能不能擴店。

重點摘要
- 帳戶有錢、營業額好看,都還不能說這家店賺錢。先把會員儲值的預收款分開,再把老闆自己的薪水、機器維修與汰換算進成本,才看得到真正剩下多少。
- 損益可以拆成六個環節來檢查:主要做誰的生意、品項怎麼搭、成本怎麼分、客人會不會回來、人員能不能照流程做,以及紀錄有沒有留下來。
- 算出損益兩平的月收入,就知道淡季的收入掉到哪裡開始虧錢。文中的試算是假設數字,請換成自己店裡的帳。
- 財政部 114 年度同業利潤標準,其他洗衣服務的毛利率為 57%、淨利率為 14%。這是稅務核定使用的參考值,不是經營目標;公開的洗衣店回頭率與成本比例標準,我則沒有查到。
- 考慮開第二家之前,先過三關:不靠優惠與廣告也站得住、老闆離開現場也照常運作、一整年的淡旺季都算過。
洗衣店老闆問「到底有沒有賺錢」的時候,心裡想的通常是下面三種情況之一。一家開了很多年的社區送洗店,老闆從早站到打烊,帳戶也一直有錢,卻想不起來上次幫自己領薪水是什麼時候。一家自助洗衣店剛開幕時機台常常滿,半條街外又開了一家之後收入往下掉,這才發現從來沒算過每個月要洗幾趟才夠付租金與設備款。還有一家店旺季忙不過來,想趁勢開第二家,卻答不出現在這家店扣掉所有開銷後,一個月到底剩多少。
這些都不是不夠努力,而是少了一張把店拆開來看的帳。這篇文章從「怎樣才算賺錢」開始,依序看六個環節,最後用三項驗證判斷能不能往外擴。法規與統計數字都附上原始出處;試算的部分會寫明是假設,查不到公開資料的地方也會直接說查不到。
先分清楚:帳戶有錢、營業額高、真的賺錢是三件事
洗衣店最容易看錯的,是把收到的錢都當成賺到的錢。下面三個數字每天都看得到,但各自漏掉了一些東西:
| 你看到的數字 | 裡面還混著什麼 | 會造成的錯覺 |
|---|---|---|
| 帳戶餘額 | 客人儲值的預收款、還沒繳的稅、下個月才要付的房租與貨款 | 剛推完儲值優惠的那個月,看起來最有錢 |
| 每月營業額 | 還沒扣掉的所有成本 | 收入增加了,但增加的可能是最耗工的品項 |
| 收入減開銷 | 老闆沒領的薪水、家人幫忙沒算的工時、機器遲早要換的錢 | 數字是正的,其實是用老闆的勞力在補貼 |
比較實際的定義是:把老闆與家人的工時都用合理的薪水算進去,再把機器維修與汰換攤到每個月,扣完還有剩;而且淡季撐得過去,老闆請假幾天也不至於停擺。達不到也不代表要收店,只是要知道自己現在處在哪個階段,例如「這家店養得活老闆一個人的工作,但還付不起一位代班的人」。這句話講得出來,後面的決定才有根據。
環節一:這家店主要做誰的生意
同樣叫洗衣店,賺錢的方式差很多。財政部統計,112 年底全台洗衣業有 7,254 家、年銷售額 123.3 億元,其中自助洗衣店 2,815 家、19.6 億元,傳統洗衣店、洗衣廠、乾洗店等其他洗衣服務 4,439 家、103.7 億元,後者的家數五年減少 9.4%。用這些數字換算,自助洗衣店平均每家年銷售額約 70 萬元,其他洗衣服務約 234 萬元。後者把大型洗衣廠也算在內,所以這個平均值不能當成一般店面的行情,只能看出兩種生意的規模不同,要盯的數字也不一樣:
| 店型 | 收入主要靠什麼 | 先盯哪個數字 |
|---|---|---|
| 社區送洗店 | 附近住戶的日常與換季送洗 | 每位客人的回訪間隔、平均每張收件單的金額 |
| 自助洗衣店 | 機台使用次數 | 各機台各時段的使用率、尖峰時段有沒有人在排隊或轉身離開 |
| 兼營收送 | 不方便出門的家庭與上班族 | 扣掉人力、油錢與時間後,每趟還剩多少 |
| 高單價專門處理 | 皮件、婚紗、精品等特殊品項 | 單件工時、委外費用與賠償風險 |
店型沒有高下之分,要避免的是什麼都接:想服務所有人,價目表就越來越長,每一種都做不到熟練,櫃台也說不清楚自己的強項。定位怎麼寫成一句話,可以參考〈洗衣店怎麼建立品牌〉;這裡只要先決定,未來一年最想靠哪一種客人撐起收入。
環節二:品項不是越多越好,先看每一項佔用了什麼
很多店的價目表是一路加上去的,客人問過就加一項,很少回頭檢視。可以把現有品項依用途分成四種角色:
| 角色 | 洗衣店的例子 | 該注意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讓人願意第一次上門 | 襯衫、制服、日常水洗 | 單價低、整燙花時間,優惠不要壓到連工錢都收不回來 |
| 撐起利潤的主力 | 棉被、羽絨衣、大衣等換季大件 | 烘乾機與場地會被佔住,旺季要先算產能 |
| 順手多帶一件 | 收件時提醒同批的領帶、圍巾、窗簾 | 只提醒實際需要的,不必硬推 |
| 只在特定時間出現 | 換季保管、年前寢具清洗 | 事先寫好截止日與保管條件,避免旺季塞車 |
判斷一個品項值不值得留,不要只看售價,用這個算法比較清楚:單件貢獻=收費-洗劑與包材-委外費-(處理工時 × 每小時人事成本)。工時可以挑一週實際記錄,不必精準到秒。常見的結果是,某些看起來賣得很好的品項,算完幾乎沒有剩;反而是接得不多的品項貢獻不錯,卻從來沒對客人說明過。
還有一項不會出現在單件計算裡的成本:出事的機率。皮件、真絲與嫘縈、配件複雜的衣物,處理失誤的代價比一般品項高。如果店裡沒有把握,可以調整收費、委外處理,或在收件時說明風險,甚至選擇不接。品項變少,有時候反而比較好賺。
環節三:把成本分成固定與變動,再算損益兩平
成本可以分成兩類:不管有沒有客人都要付的固定成本,例如租金、正職薪資、機器提列;以及隨件數增減的變動成本,例如洗劑、包材、委外費,水電瓦斯的大部分也屬於這一類。分開之後,才算得出收入要到多少才打平。
人事成本不是只有薪水
依勞動部公告,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為 29,500 元、每小時 196 元。以月薪 29,500 元的全職人員粗算,雇主還要另外負擔:
- 勞工保險(含就業保險):115 年費率 12.5%,投保單位負擔 70%,約 2,581 元。
- 全民健保:依健保署 115 年負擔金額表,第一級投保金額的投保單位負擔為 1,428 元。
- 勞工退休金:依勞退條例第 14 條,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的 6%,也就是至少 1,770 元。
加起來每個月約 35,300 元,這還沒有算職業災害保險費、加班費、年終與特休代班。這是粗略估算,實際金額會隨投保級距與員工人數不同而變動,正式試算請以勞保局、健保署的資料為準,或請記帳士確認。
容易漏掉的四筆
- 老闆與家人的工時:用「如果請人來做這些事,要花多少錢」來估算,並列入固定成本。
- 機器維修與汰換:機器壞了才一次付款,那個月會很痛。可以依購買價格與預計使用年數,每月提列一筆,自助洗衣店尤其要算。
- 賠償與逾期:依〈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〉,衣物遺失又沒有單據證明價值時,保管期間內按洗衣費 20 倍賠償、上限 15,000 元;處理不當造成毀損,依情形以不逾洗衣費 10 倍或 15 倍為限,而且不得超過重置價格。交件逾期 5 日洗衣費要減半,逾期 30 日要免費。這些都值得每月留一筆準備。
- 營業稅:規模小、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標準(目前為 20 萬元)的小規模營業人,由國稅局查定、稅率 1%;使用統一發票的一般稅率是 5%。收入接近門檻的店,算利潤時要把這一段差異考慮進去。
假設試算:看懂損益兩平
下面這張表的數字全部是為了示範而假設,不是洗衣店的行情,也不代表任何一家真實店家。請把每一格換成自己的帳。收入以未稅金額計算,而且不含儲值預收款:
| 項目 | 假設月金額 | 類別 |
|---|---|---|
| 實際完成服務的收入 | 300,000 元 | — |
| 洗劑、包材、衣架、委外費 | 45,000 元 | 變動 |
| 水電瓦斯 | 25,000 元 | 變動(簡化計算) |
| 租金 | 50,000 元 | 固定 |
| 一位全職店員(含雇主負擔) | 35,300 元 | 固定 |
| 老闆自己的薪水 | 60,000 元 | 固定 |
| 機器維修與汰換提列 | 20,000 元 | 固定 |
| 刷卡手續費、系統、行銷、賠償準備 | 15,000 元 | 固定(簡化計算) |
| 扣完還剩 | 49,700 元 | 約佔收入 16.6% |
如果沒算老闆薪水,帳面上會是 109,700 元,看起來比實際多了一倍以上。損益兩平的算法是:固定成本 ÷(1-變動成本比例)。這個例子的固定成本是 180,300 元,變動成本佔收入約 23.3%,180,300 ÷ 0.767,大約是 23.5 萬元。換句話說,這家假設的店收入只要比現在少兩成多,老闆的薪水就開始領不足額。知道這條線在哪裡,淡季才分得清楚是正常起伏,還是真的要動手調整;要不要因此加廣告預算,可以接著讀〈洗衣店淡季到了,要先加廣告預算嗎〉。
同業利潤標準的 57% 與 14%,可以拿來比嗎
財政部 114 年度的同業利潤標準中,行業代號 9610-99「其他洗衣服務」的毛利率為 57%、費用率為 43%、淨利率為 14%,同一列的擴大書審純益率為 6%、所得額標準為 12%;表內沒有另外列出自助洗衣。這是目前查得到最接近官方同業數字的資料,但用途要看清楚:所得稅法第 83 條規定,納稅義務人未提示帳簿、文據時,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。它是稅務工作用的標準,不是經營目標。
另外,每家店把人工算在成本或費用的方式不同,老闆薪水有沒有列入也不同,所以自己的毛利率比它高或低,不能直接解讀成經營得好或不好。我的建議是拿來當一個對照:如果差距很大,先回頭檢查帳的算法。至於網路上流傳的「固定成本要壓在幾成以下」「毛利率至少要幾成」這類洗衣店通則,我找不到公開的原始出處,所以本文不採用。
環節四:回頭客怎麼算,儲值又該怎麼看
洗衣是會重複發生的需求,客人回不回來,直接影響一家店的穩定度。先把定義訂好,例如:這一季上門的客人裡,有多少人在上一季也來過。沒有會員系統的店,可以先用收件單上的電話統計。洗衣有明顯的換季週期,所以比同一季的去年與今年,會比比上個月更有意義。
回頭率多少才算健康,我查不到洗衣業的公開標準,其他行業流傳的比例也不適合直接套用。比較有用的做法是看自己的趨勢,再問流失的原因:是搬走了、交件延誤過、處理結果不滿意,還是根本忘了這家店。讓客人回來的方法,大多是把基本的事做穩:取件提醒、收件時記下客人的偏好、對舊客人提供換季保管說明。具體的訊息與內容可以參考〈洗衣店的 LINE、社群與商家貼文要發什麼〉;客人怎麼加入、提醒與喚回,則在〈洗衣店回頭客怎麼經營〉。
儲值收進來的錢,還不是營收
儲值與會員方案能提高回訪,也會讓帳面看起來很漂亮,但那筆錢是先收下、服務還沒做。損益表上的收入,應該是客人實際用掉的部分;剩下的金額比較像是欠客人的服務。依〈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〉與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,推儲值前要先確認這幾點:
- 預收個別消費者的洗衣費用總額超過一千元的部分,要提供履約保證,並載明在收據上。
- 消費者可以隨時終止,店家按無優惠的價格扣除已使用金額後,當場無息退還餘額,不得收手續費。這代表優惠額度的成本要事先算好。
- 入會費不得超過 200 元,並要開立收據、告知權利與退費規定。
建議每月把儲值總餘額單獨列一行。餘額持續升高,代表未來要提供的服務越來越多,不能把這筆錢拿去付裝潢或開新店。這類規範可能修正,推出方案前請向主管機關確認最新版本。
記住客人的偏好,也要守住資料
姓名、電話、生日都屬於個人資料。個資法第 8 條要求蒐集時告知蒐集者、目的、類別、利用方式與當事人的權利;第 20 條規定,首次行銷要提供拒絕的方式,當事人拒絕就應立即停止。洗衣定型化契約第十六點更明確:未經消費者書面同意,不得對外揭露或為契約目的範圍外的利用。想用客戶名單發生日優惠之前,收件單上要先有這一段同意。
環節五:人員,流程要能交給別人
很多小店的品質都在老闆身上:哪件要先測試、哪位客人的襯衫要怎麼摺,全在老闆腦子裡。這在開店初期是優勢,要往前走就會變成上限。可以先把最容易出事的三個步驟寫下來:
- 收件檢查:當面看領口、袖口、配件與既有污漬,記在單上,再和客人確認。
- 交件前複查:核對件數、配件與處理結果,有疑問先通知客人,不要等對方發現。
- 客訴應對:第一句話怎麼說、什麼情況可以直接處理、什麼情況要找老闆,以及賠償依據在哪裡查。
排班與薪資也要照規定算入成本。時薪不得低於 196 元;延長工時的工資,依勞基法第 24 條,前 2 小時加給三分之一以上,再 2 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以上,休息日出勤另有計算方式。採輪班制的話,第 34 條要求換班時至少有連續 11 小時的休息。旺季靠加班撐過去之前,先算這筆加班費,和多排一位工讀生相比哪個划算。
如果要設獎金,不要只看收件金額。只獎勵業績,店員可能會推銷客人不需要的項目,或為了趕件略過檢查。把交件準時、複查確實、客訴件數一起放進來,獎勵的方向才會和店的利潤一致。
環節六:紀錄不用多,定義要固定
小店不需要每天看報表,但要有一套撐得久的節奏。依頻率分開,會比什麼都想追來得實際:
| 頻率 | 記什麼 | 用來判斷什麼 |
|---|---|---|
| 每天 | 收件單數、件數、實收金額、新增儲值金額(四個數字分開寫) | 有沒有異常,例如某天單數突然掉很多 |
| 每週 | 延遲交件、重洗、客訴件數;自助店看各時段機台使用率 | 流程哪裡卡住,下週排班要不要調整 |
| 每月 | 損益試算、損益兩平線、儲值總餘額、品項排行 | 這個月有沒有真的賺錢,哪個品項該調價或調整 |
| 每季 | 回頭客比例、和去年同季比較、機器狀況 | 要不要做大的調整:換機、調整價目、加人 |
剛開始可以用手寫本或一張共用試算表,重點是「收件數」到底算單數還是件數,要一路維持同一種算法。各項數字的算法與判讀,可以對照〈洗衣店經營要看哪些數字〉。等到手寫開始出錯、會員與儲值對不起來,再評估系統,可以看〈洗衣店要換收件系統嗎〉裡的導入與續用判斷。
擴店之前的三項驗證
帳算得出來之後,可以用下面三個問題檢查這套做法是真的站得住,還是只是剛好遇到好時機:
| 驗證 | 怎麼試 | 想排除的因素 |
|---|---|---|
| 不靠優惠與廣告,還站得住嗎 | 把開幕優惠、大額儲值活動與短期廣告的那幾個月分開看,其他月份有沒有過損益兩平線 | 短期促銷與新店的新鮮感 |
| 老闆不在,店還照常運作嗎 | 老闆離開現場一到兩週,讓店員照手冊做,比較客訴、延遲與收入有沒有明顯變化 | 老闆個人的能力與人情 |
| 一整年的淡旺季都算過了嗎 | 把最少連續十二個月的損益排開看,包括換季高峰與淡季的低點 | 單看旺季造成的樂觀 |
洗衣的季節性很明顯,只看三個月,很可能剛好全落在旺季。第一年還沒走完的店,就先把數字記好,不必急著下結論。三項都過,才值得開始討論第二家;真的要開,資料、儲值與評論該怎麼分工,可以讀〈洗衣店開第二家,哪些事要總部統一〉。沒有過也不是壞消息,它告訴你下一步該先補哪裡。很多店並不需要變成連鎖,把一家店經營到老闆領得到薪水、休得了假,本身就是合理的目標。
停手界線:這些情況交給專業
- 找會計師或記帳士:帳戶收支與店主個人開銷混在一起、不確定該用哪種課稅方式、儲值款不知道怎麼入帳,或收入已接近查定課徵門檻。
- 找律師、消保官或主管機關:儲值方案的履約保證不確定怎麼做、現行收衣單條款可能不符規定,或賠償爭議已無法和客人談攏。
- 找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或勞保局:不確定員工該怎麼投保、加班費與排班怎麼算、家人在店裡幫忙算不算僱用關係。
- 先暫停擴張的決定:連續幾個月低於損益兩平線、靠新收的儲值款支付日常開銷,或要用個人借款去補店裡的周轉。這時候應該先請專業人士看過完整的帳,再談加碼。
本文是經營觀念的整理,不是稅務、法律或投資建議。法規與費率會更新,文中數字以標示的年度為準,做決定前請回到參考資料的原始來源確認。
常見問題
開洗衣店到底賺不賺錢?
沒有一個數字可以回答所有店。財政部同業利潤標準列出其他洗衣服務的淨利率為 14%,但那是稅務用的參考值,也沒有告訴你某一條街上的某家店會如何。比較實際的做法是用自己的租金、人事與預估件數算損益兩平,再判斷附近的客人數量撐不撐得起這條線。
老闆自己顧店,還要把薪水算進成本嗎?
建議要算。不算的話,帳面利潤其實包含了老闆的工資,你無法判斷這家店賺的錢,比出去上班多還是少,也無法判斷未來請得起代班人員。可以用「請一位能替代這些工作的人要花多少」來估。
會員儲值收到的錢,可以算這個月的收入嗎?
看損益時不建議。儲值是先收款、之後才提供服務,客人還能依規定要求退還餘額,比較適合把實際使用的部分算成收入,把未使用的餘額單獨列管。正式入帳與報稅的做法,請向會計師或記帳士確認。
送洗店和自助洗衣店,損益的算法一樣嗎?
算式相同,重點不同。送洗店有收件、處理與整燙的人工,要看品項工時與回頭客;自助洗衣店現場人力較少,機台投資與租金是主要的固定負擔,要看各時段的機台使用率、維修與汰換提列。兩者都要把老闆投入的時間算進去。
參考資料
- 財政部〈114 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擴大書審純益率、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〉(第 27 頁,行業代號 9610-99)
- 所得稅法第 8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財政部統計處〈財政統計通報〉第 8 號:112 年底自助洗衣店家數與洗衣業銷售額(113 年 4 月 25 日)
- 勞動部:115 年 1 月 1 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與每小時最低工資
- 勞動部:勞工保險費率(115 年 12.5%,含就業保險費率 1%)
-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:就業保險費負擔比例
-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:受僱者保險費負擔金額表(115 年 1 月 1 日生效)
-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、第 34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3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財政部新聞稿: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仍免用統一發票(115 年 3 月 19 日)
- 〈洗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〉(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,104 年 1 月 1 日生效)
- 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-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、第 8 條、第 20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)


